福州市公安局关于鼓东路和鼓西路实行机动车由东往西单向通行的通告

24.06.2014  17:57

榕公综〔2014〕222号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4年6月21日起,对鼓东路(东起鼓东路井大路口,西至鼓东路鼓屏路口)和鼓西路(东起鼓西路鼓屏路口,西至鼓西路湖滨路口)实行机动车由东往西单向通行。请广大市民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