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关于鼎屿一路和鼎屿二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通告
28.07.2014 16:43
本文来源: 公安局
榕公综〔2014〕268号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4年7月26日起,对鼎屿一路和鼎屿二路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鼎屿一路(西起鼎屿一路岳峰南路口,东至鼎屿一路连江北路口)实行机动车由西往东单向通行;
二、鼎屿二路(东起鼎屿二路连江北路口,西至鼎屿二环岳峰南路口)实行机动车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请广大市民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14年7月21日
本文来源: 公安局
28.07.2014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