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群众举报严惩黑恶势力 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06.07.2018  10:11

  中新网福建新闻7月6日电(翁一灵)黑恶势力犯罪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治理秩序,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全国将陆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6月24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培训班在京举办。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中央将派出10个督导组,第一轮分赴10省市实地指导“督战”,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今年将在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省市开展第一轮督导。

  7月3日,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福州召开成员(扩大)会议,审议《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研究部署迎接中央督导准备工作。

  福建各市纷纷“亮剑”果断出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把打击锋芒对准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毒瘤”,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福州市公安局专门制定出台《福州市公安机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将实行重奖,最高可奖励20万元人民币。

  厦门市发布“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根据提供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所起作用的不同情况,将分别给予奖励。厦门警方于2018年2月成功捣毁一涉及“校园贷”暴力讨债的犯罪集团,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这是全省宣判的首例“校园贷”案件。

  宁德市与泉州市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可立案追诉的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并利用入户宣传,鼓励引导群众积极揭发检举“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线索。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王洪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达到预期目标,并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完)

【责任编辑:黄今】
最高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
    新华社深圳7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5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第一集中督导组进驻福州开展督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