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法院:黄色网站猛于虎 少年性侵五岁童
02.09.2014 21:48
本文来源: 法院
现年14岁的小明是某中学学生。2014年2月5日下午3时许,小明在一超市遇刘某(5岁)独自一人在超市门口玩耍,遂以赠送老鼠兔给她玩为由,将刘某骗到该超市二楼一个偏僻的楼梯处。随后,小明将刘某的衣裤脱下对她实施侵害,导致刘某下体受伤,经鉴定刘某损伤为轻伤二级。小明归案后交代,平时自己经常浏览黄色网站,案发当天见刘某独自一人,便萌生了模仿黄色网站中色情画面奸淫刘某的念头。
鉴于小明作案时未满十六周岁,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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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4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