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红武谈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16.11.2015  16:59

  导语: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为正在涌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潮保驾护航,再次吹响了创新创业的集结号。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普及创新创业教育;使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实乃顺应时势之举。福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咋改革?且听省教育厅黄红武厅长如是说。

  创新融合专业,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基础。

  专业学习与创新学习既有阶段性的区别,又是密切联系、相互渗透、互为因果的整体。我们通过改造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推行“做学研创”相结合教学模式,选择若干专业设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试验班或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专业点,打通相近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与课堂教学有机融合,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创新引领创业,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主要支撑。

  创新和创业隶属两个范畴却又本质契合,在内涵上相互包容,在实践过程中互动发展。我们启动了百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计划,明确高校须建有固定场所和一定面积各种形式的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新工场、创业大本营等众创空间;举办以行业、产业、新技术、新要求为主题的创新创业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开展学科与技能竞赛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动创新成果直接转化为创业实践、创业项目。

  创业融入专业,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

  聚焦“融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以“融入式”的思维,设计符合教学质量标准和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嵌入式”的方法,建设创新创业基础类精品开放课程、创新创业教育专业类精品开放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重点规划教材;以“相长式”的举措,建立省级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启动千名创新创业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全力推动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

  创业带动就业,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延伸。

  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好就业、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措施。我们通过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启动万名创业大学生训练计划,扩大创业就业教育受众规模;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国家、省、校三级互通互联的信息服务,为学生实时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引导学生捕捉创业商机、识别就业机会。

  延伸阅读:

  2015年7月,福建省教育厅发布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十六条措施,以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些措施包括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建立多种办学模式、保障学生创新创业等方面。为满足创业需要,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

  为保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福建省将设立省级专项资金,各高校每年也要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基金。

  为使高校培养的人才更好适应创新创业的要求,福建省将开拓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和国际合作的多种办学模式。2017年前要完成制定并实施新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并融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定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

  专业课程设置上,措施要求打通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课程将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并纳入学分管理。到2020年,各高校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一批在线开放课程也将被引进和建设。

  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将更有保障。开展的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成效都可被折算为学分,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可认定为课堂学习。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还将获得制定专门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的优待。

  教师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也将得到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给予优先照顾。创新创业专职教师每2年至少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按要求,至2020年,每所公办本科高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民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他高职院校要有自主使用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