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生组长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要求

29.12.2014  12:14

    日前,省民族宗教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黄建生主持召开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工作例会,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黄建生组长对明年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要求: 一要 继续落实“四转一强”。按照省纪委“四转一强”的要求,围绕中心,突出主业,抓住重点,为推进我省民族宗教各项工作提供保障。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检查和责任考核。持续转变监督方式,从监督事转到监督人上来,从参与配合职能处室开展业务检查转到对职能处室履行监督的再监督上来。 二要 注重执纪。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分析、排查、核实,检控类信访举报件要做到100%处置、初核和反馈。坚持实事求是,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主动查找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领域、处室和岗位,分析案源线索,组织力量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三要 注重监督。重点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机关工作人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定期抽查“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情况以及省级补助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民族扶持项目,强化监督的再监督。 四是 强化问责。对“庸懒散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存在“四风”问题,以及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要综合运用廉政谈话提醒、警示教育、效能问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