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眼”审计识破绽 揭丑斩断“咸猪手”

06.07.2017  19:16

福建省龙岩市审计局在2017年预算执行审计中,从细小的疑点中发现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时,共追回财政资金17560.82元。

驻某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审计组成员凭着“鹰眼”般的敏锐,抓住真假账簿上细小的疑点,拨云扫霾,识破隐藏的经济问题,是国家与人民牢靠的“经济卫士”。

发票漏端倪  电费有隐情

今年4月,驻某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审计组在延伸审计阶段,发现了两个单位虚列支出、套取现金、私存私放公款的行为,保护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某日,在查看某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超限站账本时,审计组发现溪口超限检测站的电费发票是国税代开的。而电费发票一般是由供电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不应该是国税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审计组不放过这一疑点,继续深入调查。

经了解,溪口超限检测站因无变压器,而变压器的购买成本较高,故检测站与某市公路局某分局溪口公路站协商,将公路站变压器的电源提供给检测站使用。双方协议约定了供电的方式、电价、电费等。双方商定月末的某天共同查看电表度数,计算电费金额,并加上总电表出入的线损金额,得出该月的电费总额。而后检测站工作人员到国税代开发票,发票金额是电费总额加税金,以发票为报销凭证,从支队报销电费,并以现金的方式将电费支付给溪口公路站的站长谢某。

审查未停歇    深度挖实情

审计组在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认为该站电费的真实情况需进一步延伸。在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后,当即作出延伸决定。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审计组决定延伸某市公路局某分局溪口公路站,了解电费的真实情况。

当天中午,分管领导带队,一行4人在下午上班前赶到了某市公路局某分局,审计组成员与某分局的局长、财务负责人、溪口公路站站长等进行会谈,了解到某公路分局与各公路站在经费运行上实行“包干”制度,分局未对各站的收支情况进行财务核算,原始凭据也由各站自行保管,于是,审计组当即赶往溪口公路站,查看原始单据。

近1小时的车程,下午17点前到达溪口公路站,审计人员来不及吃饭,经过几小时不间断的数据核对、分析,终于查清电费的实际情况。

电费设差额      公费进“腰包

经查实,溪口公路站自2015年2月至2017年4月共收取各有关用电户用电度数135108度,其中:收取溪口超限检测站电费66520度,共 57210.90元。

供电局按每度0.75元向溪口公路站收取电费,而溪口公路站向溪口超限检测站按每度0.85元或每度0.90元收取电费,每度增加0.10—0.15元。

溪口公路站多收取有关用电户电费13190.25元,其中:2015年2392.10元,2016年8584.14元,2017年1—4月份2214.01元,存放在站长谢某个人农商银行账户。

溪口公路站提供的数据与溪口超限检测站提供的数据比对后,审计组又发现溪口超限检测站2015年—2017年4月电费多开税票提取现金4370.57元,期间用于购买茶叶、茶点、零时工工资等支出4260元,结余110.57元,现金存放于溪口超限检测站报账员王某手中,至此,此次延伸审计工作暂告一段落。

驻某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审计组发扬“老黄牛”精神,锲而不舍地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知识,探究审计中发现的新问题、新动向,不断促进审计技能,充分发挥了“经济卫士”的职能作用。(龙岩市审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