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积极创新调解模式

23.09.2014  14:10

      一是在矛盾纠纷调处阶段规范实施三级调解工作法,即“现场调解”,针对情节简单或情节较复杂的矛盾纠纷、治安案件,先由社区调解员及下片民警就近、就地调解,力争当场办结;二是“驻所调解”,针对情节较复杂的纠纷、治安案件或初次调解不成,由司法助理员、专职调解员、办案民警共同在派出所调解中心主持调解,力争5日内办结;三是“1+N调解”,针对影响面大,涉及面广的纠纷、治安案件,由司法所及派出所相关领导在司法所调解室,组织相关部门、特邀调解员、志愿者等参与调解,力争15日内办结。对来所参加调解的社区调解员将每日补贴50元,对每起调解成功的案件,将按照口头调解标准再另行补贴社区调解员30元。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