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区司法局完善调解机制 “大调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4年以来,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重点抓好“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健全,发挥全区现有的21个调处小组的作用,通过加强社会疏导,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的安定稳定。2014年1-12月全区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506件,调处成功1487件,成功率为98.7%。2014年8月,被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增强调解聚合。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鲤城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制度》,通过健全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做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增强“大调解”平台聚合能力。
二是拓展调解网络。积极发挥原有调解组织作用,新设了“涂门商贸街区调委会”、环境污染纠纷调处组、城市市政设施纠纷调处组等三个调解机构,完善了“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现有金龙街道“马大姐调解工作室”,并通过其示范带动作用,扩大调解工作影响力。夯实了“公(公安)调对接(司法驻所)调解工作室”。
三是充实调解队伍。注重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退休法官、检察官及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作为调委会的特邀调解员,助力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推选出全区特邀调解员37名加入特邀调解员队伍。
四是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在全年的调解案件中,精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编印《鲤城调解》作为区调解员的工具书。12月16日举办了为期一天的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会,各社区、各行业调委会主任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共13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上表彰了2014年度人民调解奖励及人民调解优秀案例评选获奖的街道和个人。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2014年3月份,与新门社区居委会联合在芳草园举办以“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建设和谐文明社区”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综治宣传活动,组织调解员进家入户,通过发放调解调查问卷、与群众沟通交流等方式,明确调解工作的指向性,增加调解工作的亲和力,引导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的时候,采用调解等合法渠道,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基层和谐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