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4死河南鲁山矿难瞒报3年 8人渎职被立案侦查

09.09.2014  13:21

  中新社北京9月9日电 中国检方在河南省鲁山县融宁丰煤矿2009年发生的“12·22”重大火灾事故瞒报问题调查中,已依法对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向记者提供的信息。

  2009年12月22日11时许,河南省鲁山县融宁丰煤业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矿方和鲁山县煤炭局相关人员参与、组织瞒报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情况,致使一起重大矿难瞒报三年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4年年初,根据举报,河南省纪委、省检察院再次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彻查,依法查明该事故造成2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040余万元人民币。

  在获悉事故涉嫌瞒报等情况后,最高检立即将此作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并派渎职侵权检察厅重大责任事故办公室负责人带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案件办理。河南省检察机关及时成立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专案组,积极协同河南省纪委,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及背后可能存在的经济问题开展调查。

  经调查发现,鲁山县煤炭工业局、鲁山县国土资源局作为融宁丰煤矿的主管、监管部门,对融宁丰煤矿违法生产作业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故意瞒报事故伤亡情况、延误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