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领导会见载誉归来的 全国法院“我最喜爱的好法官”陈少华

11.07.2017  22:03
  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中,漳州市龙文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少华高票当选全国10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会见了载誉归来的陈少华同志。

  马新岚代表福建高院党组向陈少华当选“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表示热烈祝贺,充分肯定陈少华同志先进事迹好在对党忠诚,好在心系百姓,好在敢于担当,好在开拓创新,好在廉洁自律。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和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指示精神,以先进典型为镜,广泛深入开展向谷文昌、廖俊波和詹红荔、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认真开展向陈少华同志学习活动,持续深化典型领跑行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形成“荔丽八闽、先模成群”的生动局面,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贡献更大力量。

  马新岚强调,全省法院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以绝对忠诚担当司法使命。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行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以公正为民增进群众满意。经常扪心自问“我是谁、为了谁,权从何来、如何用权”,扑下身子为人民,一心一意为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马新岚强调,全省法院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以攻坚克难提升社会认同。直面挑战、迎难而上、不惧艰险,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决打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建设法院信息化3.0版“三大决战决胜”,让创新创先、亮点品牌成为全省法院的一种价值导向、工作方式和时代强音,打造更多福建法院好声音、好品牌、好样本、好形象。要向先进典型学习,以清正廉洁赢得人民喜爱。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司法能力,恪守职业道德,严明作风纪律,坚决拒腐防变,把审判权、执行权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真正建设一支执行“铁军”。深入开展“迎接十九大、岗位当先锋”和“建设新福建、机关走前头”主题实践活动,弘扬工匠精神、樵夫精神,以更高的激情、更实的措施、更好的精气神做好法院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福建高院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漳州中院、龙文区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见座谈。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