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明确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时间表”“路线图”

01.03.2016  11:41
  2月2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省“两会” 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交办会。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光荣感,认真分析好、研究好、办理好每一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切实回应好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切期待。

  马新岚强调,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落实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工作目标主线,明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是回应关切、破解难题、改进工作、补齐短板的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推进“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高认可满意的重要任务。全省法院要做到站位要高,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举措要实,深入细致研究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衔院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严三实”的精神,加强谋划,规范程序,严格标准,精心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抓谋划,突出工作重点;抓沟通,回应关切期待;抓调研,研究对策措施;抓运用,注重成果转化;抓清案,公正高效办案;抓督促,严格审核把关。联络要勤,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走访沟通联系。要发好“同期声”,及时通报宣传法院工作情况,全面展示法院好形象、传递司法好声音、讲述法治好故事。要坚持“常来往”,强化当面走访沟通联络,及时听取和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解答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问题。要主动“请进门”,推动代表委员更加全面深入地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和支持司法。责任要严,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确保优质高效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领衔院领导、各承办部门和职能部门要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再接再厉,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