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21.11.2018  21:30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今后三年决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重要性,精准服务、精细管理、精深办案,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重大判断和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大部署,加大力度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金融风险、社会稳定风险等各类风险。要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精准服务贫困地区发展大局,精准打击脱贫攻坚领域犯罪,精准审理涉民生案件,精准推进司法便民惠民,精准强化司法帮扶。要健全生态司法体系,依靠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完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最专业的审判组织运行体系、最严格的生态司法制度体系、最严密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最广泛的生态环境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

  福建高院将把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工作纳入责任制考评,与评先评优、考核提拔、奖励惩处挂钩,发挥考核评价推动作用。同时,加强对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跟踪分析、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机制,切实把“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