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招考考生和工作人员违规处理情况通报

30.01.2015  00:45

  2015年我省高职招考中出现考生违纪舞弊,涉及42名考生。另有5名监考人员未认真履职或失职。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对许某某等21名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试各科成绩;其中对张某某等2名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3年和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年的处理。

  对谢某某等4名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试各科成绩。

  对杨某某等17名有旁窥、交头接耳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本次考试相关科目成绩。

  对目前查实的陈某某等5名不认真履职或失职的监考人员,已责成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对本次高职招考及今后其他各类教育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我们将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