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24日前申请

23.06.2016  12:16

  福州晚报6月23日讯(记者 张笑雪)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发出通知,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24日前提交申请。

  已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须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符合条件的中职生须填写《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于6月24日前报送至原就读的学校,否则视为自行放弃资格。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招的录取。

  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资格参加专科常规批次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必须参加专科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