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地发布中高考“限噪令”,违规可24小时投诉!

26.05.2021  20:03

  今天已是5月25日,距高考还有13天

  为了保证考生们能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考试

  安静的休息和复习环境是必不可少的

  近日,福建多地发布了“限噪令

  为考生们保驾护航

   福州市

  一、自2021年5月15日至6月27日18时,在市、县建成区及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实行中考、高考期间噪声严管。 

  二、5月15日至5月25日,经审批的夜间施工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4时;5月26日至6月9日18时;6月19日至6月27日18时,停止夜(午)间施工的审批(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中考、高考期间噪声扰民。 

  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要加强噪声管理,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对噪声源进行治理,治理期间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夜间24时。 

  四、在6月7日、8日、9日、25日、26日、27日中考、高考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市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五、生态环境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个人分别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制止。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个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福州市便民服务热线 12345

   厦门市

  为防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1年5月23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8日至6月27日期间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

  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三、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四、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6月25日、6月26日、6月27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的一切噪声源必须严格控制,不得超标排放。

  五、6月8日下午14:45至15:30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6日下午14:45至15:3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1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及其他商业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确保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七、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八、高考和中考期间,各级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现场监督,组织巡查,严格执法。对发现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工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宁德市

  为给全体考生营造一个静心、舒适、安全的考试环境,在高考、学考、中考来临之前,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制定《关于开展“绿色护考”严控高考、学考、中考期间噪声排放工作的通知》,分发给考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及全市所有建筑工地、KTV、零星加工点等相关企事业,共计500份。

  通知中明确规定5月23日——6月27日为全市高考、学考、中考噪声严控期。严控期间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噪声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连续施工审批时间不得超过24:00时;6月7-9日、6月19-21日、6月25-27日考试期间,停止午、夜间施工噪声审批(抢险、抢修除外),距考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生产经营单位禁止产生噪声,机动车辆在考点周围严禁鸣笛;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在学生考试复习迎考期间不得夜间作业;城区非工业区内的零星加工行业,严控期间必须严格执行12:00——14:00时、20:00—次日6:00时不得生产的限时生产规定;城区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音方式来招揽顾客的行为。城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噪声排放标准;

  高考、学考、中考严控期,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夜间巡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噪声污染行为;同时,要求环保举报热线12369值班人员特别关注噪声类诉求,必须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报告领导,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第一时间反馈诉求人查处情况。切实做好严控期间的禁噪工作,竭力为考生打造安静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学考、中考顺利进行,助力学子圆梦。

   泉州市

  一、中、高考期间,泉州市区范围内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尤其是建筑施工工地、“三厅”场所,应加强噪声污染源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

  二、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学校及周围200米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同时,鲤城、丰泽、洛江生态环境局及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一律停止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即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禁止在午间(12:00—15:00)及夜间(22:00—次日6:00)时间段内施工。若因特殊情况(抢修、抢险作业等)确实需要于午间及夜间进行施工的,应经辖区内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将审批情况报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备案。

  三、2021年中、高考期间(高考6月3日—6月9日,中考6月21日—6月27日),我局将联合鲤城、丰泽生态环境局实行24小时值班,并设立举报电话:12369、22594110,及时受理、从快从重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投诉件,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或处以罚款。

  四、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开展自查,对发现的各种扰民噪声污染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自查和整改工作应于6月1日前完成。

  来源: 福州新闻网、厦门日报、宁德晚报、台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