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复查28日17时前可申请

23.06.2016  13:47

  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高考成绩公布后,需复查成绩的高考考生,应于28日17时前申请,逾期不受理。

  需要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应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应届生还须持原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

  据了解,复查成绩主要核查得分相加是否准确等。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1日17时前将复查结果反馈至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如果复查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不一致,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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