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法医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审批专业适用)
学校名称(盖章): 福建医科大学
学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专业名称:法医学
专业代码: 100901K
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医学/法医学类
学位授予门类:医学学士学位
修业年限:5年
申请时间: 2014年5月8日
专业负责人:黄爱民
联系电话: 059122862745
教育部制
目 录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其他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情况表
10.增设专业的区分度
11.增设专业的基本要求
12.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表限用A4纸打印填报,并按专业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若为申请设置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的新专业(无专业代码者),请参照《专业目录》,按专业的学科属性和专业类填写建议代码。
3.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本表由申请学校校长签字报出。
5.申请学校须对本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基本情况表
专业代码
100901K
专业名称
法医学
修业年限
5年
学位授予门类
医学学士
学校开始举办本科教育的年份
1937年
现有本科专业(个)
24
学校本年度
其他拟增设的
专业名称
眼视光学
本校已设的相近本、专科专业及开设年份
临床医学
拟首次招生时间
及招生数
2015年,40人
五年内计划
发展规模
200人
师范专业标识
(师范S、兼有J)
所在院系名称
基础医学院
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审核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校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专业
设置评议专家
组织意见(增设
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填写)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审核
(审议)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