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免除贫困普高生学杂费 拟设高中阶段奖学金

24.03.2016  08:34

  福州新闻网3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笑雪 通讯员 郑永红)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我省将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2015年,我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一档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500元/年提高到3000元/年、二档由原来的1200元/年提高到1700元/年,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原来的生均1500元/年提高到生均2000元/年。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推动设立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建立以奖代助、奖助互补的中职、高中阶段资助工作新格局。同时,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在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方面,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面。同时,深化社会公益助学活动,设立公益助学日。

  今年我省在预算分配、资助对象和资助力度等方面将更加精准,避免“平均分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