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加强高温季节和汛期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

07.07.2016  02:46
     为有效防范和处置高温天气或异常气候所引发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日前,泰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工业园区、在建施工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高温季节、汛期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园区企业、建筑施工工地加强夏季高温天气及汛期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确保辖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领导,落实高温季节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落实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高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和预警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及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主要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和防控措施,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监控巡逻制度,随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生险情或灾害性事故等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区规划建设局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泰宁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