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改革机遇 创新驱动发展 高起点 高标准 高水平构建我省社区矫正制度体系

13.09.2016  14: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先后就“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制定社区矫正法”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相关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十分重大。

      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我省2006年启动试点、2007年扩大试点、2010全面试行,至2012年3月,实现所有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步入快车道。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万多人,在矫2.5万多人,重新犯罪率为0.19%,低于全国平均比率,社区矫正工作位列全国前茅。在工作推进中,我省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注重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框架,有力助推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高位推动、长远谋划。抓住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刑诉法修改、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要求等有利时机,多次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社区矫正工作,逐渐形成高层重视、高位推动的良好氛围。尤权、陈冬、苏增添、王惠敏等省领导多次主持会议研究协调社区矫正工作;省政府连续三年将《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列入地方立法预备项目;省人大、省政协先后三次将社区矫正工作列为重点议案、提案开展督办调研。省司法厅把握契机,着眼长远,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进行全面规划部署,适时提出“一条主线、两个层次、三个阶段、四大重点”的总体目标。一条主线,即出台一个符合我省实际的社区矫正基础性制度规范;两个层次,即执法管理层次与日常工作层次,但凡涉及执法管理相关制度均由公检法司四家联合制定、下发执行;三个阶段,即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分为入矫、在矫、解矫三个阶段内容;四大重点分别为衔接、管理、教育、帮扶四个方面。这使得整个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建设有计划、分步骤、整体有序推进。

      二、主线清晰、脉络分明。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我省立即着手制定《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修改梳理社区矫正原有各项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开始搭建整个社区矫正制度体系,确保非监禁刑罚执行的统一性、严肃性。《实施细则》对《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充实细化,将原有的40个条文扩展为156个条文,分别从十二个方面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执行体制、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监督等内容进行具体规定,针对衔接执行、居住地核实认定、罪犯收监押解、脱漏管追逃等方面问题一一予以明确,有效提升了《实施办法》的贯彻力和执行力。司法部对《实施细则》给予充分肯定、大力推广,湖北、青海、云南、宁夏等兄弟省市纷纷前来学习借鉴。2014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又联合出台《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对限制出境、调查评估、外出请假、居住地变更、司法奖惩、执法监督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健全完善了《实施细则》,共同形成了支撑我省社区矫正制度体系的清晰主干。

      三、配套推进,形成体系。以《实施细则》及其补充规定为基础,根据实践需要,对社区矫正各个工作阶段、工作环节出台具体细化的规范性文件达50多份,不断丰富完善制度体系。完善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环节,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出台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办法以及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规定,与共青妇及综治、教育、民政等部门分别制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与卫计部门联合制定严重精神障碍社区服刑人员救治管理意见,持续拓宽各部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效途径。完善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环节,政法各家共同出台关于缓刑适用、法定不批准出境通报备案制度、办理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实施意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水平。完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环节,省司法厅相继制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实施意见、调查取证笔录规范、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办法、考核奖惩办法、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重大事项报告、应急处突预案等规定,着力推动社区矫正管理精细化。完善社区矫正业务指导环节,组织编写了社区矫正业务指引、社区服刑人员须知、法律法规与工作制度汇编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职责和业务流程等,全面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严谨有序地开展。

      四、狠抓落实、规范运行。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部门连续开展“规范化管理年”、“质量提升年”、“教育管理年”等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全面规范衔接配合、矫正执行、监管帮教、基础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同时,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的制度监督,联合省检察院建立执法专项检查机制,对各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寄发社区矫正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推行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在市、县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社区矫正日常计分考核、事项审批、奖励惩处都要求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要求统一上墙公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定期全省通报,深化廉政执法教育,推广社区矫正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做法,建立风险防控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吴爱英、郝赤勇、赵大程等司法部领导先后多次批示肯定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福建省社区矫正工作经验连续四次在全国会议上宣传推广。福建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司法部办公厅《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多次刊载介绍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