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上海高校设总会计师:财务日趋复杂易现腐败

16.08.2014  20:44

  上海市属高校的“钱袋子”,今后将交由专业人士打理。最近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上海市地方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明确总会计师将“参加学校重大财经管理活动和重要经济问题的研究与决策”。另一方面,高校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也将“建立由总会计师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总会计师拥有大额资金流动联签权。

  市属公办高校设总会计师,对沪上高校而言,是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全新举措。但在上海“迈步”之前,一些教育部的直属高校,已于前些年开始试水。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建立总会计师制度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如今看来,真是有实质性进展了。”不少高教界人士认为,这一制度的推进,将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一步”。

  推进总会计师进高校制度一度有阻力

  去年3月,教育部的一纸公告曾在高教圈引发广泛关注: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1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在全国公开选拔总会计师。

  去年9月9日,新一批总会计师“走马上任”,沪上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就在10所试点高校之列,目前出任上外总会计师的,是复旦大学财务处原处长、高级会计师林学雷。公开资料表明,高校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人员”,副厅级。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其实是教育部第二次公开选拔,此前在2011年4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曾联合发布《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明确总会计师要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2011年12月,第一次公开选拔启动,参加首批试点的包括东南大学、山东大学等6所高校。

  但在高校设立总会计师制度,这一政策却可追根溯源到30多年前。

  早在1979年,教育部就颁发过《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实施细则》,此后,类似的红头文件有20多份。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沪上一所211高校的中层干部告诉记者,很多高校领导班子在分工时,通常由一名副校长分管财务。但在前期选拔时,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人选是否一定要有财务相关背景,这一点在过去是不太被强调的。

  “如果过于强调专业背景,那么胜任这个副校长岗位的人选客观上就排除了其他专业人士上任的可能。”所以在一些偏文科以及艺术类院校,设立总会计师迟迟难以推动。

  高校财务日趋复杂,亟需专业人士操刀

  高校设立总会计师之所以实质性启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校的财务情况越来越复杂,亟需专业人士接手。

  对公办高校来说,办学经费过去主要是靠政府财政投入。但现在,除了财政拨款这一块,还有学生学费、社会捐款捐赠、教育基金、科研经费、银行贷款以及一些办学自筹经费等。

  一方面是办学资金来源渠道的多元,另一方面则是经费使用渠道的多样。比如,不少高校扩建校区,基建项目上马不仅意味着要处理和学校土地资产相关的事宜,有时还涉及向银行贷款。经手资金动辄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对外行来说,一旦操作不慎便会给学校带来债务危机。“有的大学副校长不仅分管财务,还同时分管后勤。大学的‘钱袋子’交由一个没有专业背景的人来打理,一定程度上容易滋生腐败。”一位沪上高教界人士直言。

  根据教育部去年的公开选拔要求,高校总会计师须符合一定的专业要求,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经济、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财政、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经验。

  从上一轮的选拔结果看,在高校财务管理等相关岗位上工作过的人士有非常明显的优势。10名被教育部任命的高校总会计师中,有6位担任过高校财务处处长,1人担任审计处处长。他们在上任时都实现了“交流任职”,有6位到异地任职。

  根据上海相关制度规定,市属公办高校的总会计师也需由政府相关部门选拔、任命,实行轮转任职。

  当大学涉及大额资金支付时,联签制度的确立就保证了高校的重大支付事件是在校长知晓、总会计师认可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其实意味着,总会计师和校长将共同承担责任。”一些财务专家认为,这将从制度层面规范大学的经济行为,分散高校校长“一支笔”带来的风险。

  总会计师还将深度介入高校的决策

  细心人士注意到,在教育部上一轮的高校总会计师任命中,社会专业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符合条件的行政人员,也在选拔范围之内。

  “对大学来说,总会计师不仅要承担财务工作,还将涉及学校的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对外投资等等,深度介入高校的决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高教圈内对于总会计师的人选,有两种声音。一种观点认为,大学的总会计师和企业的财务总监,在职能上并不完全相同,既要懂财务又要懂高教,由高校内部人士出任更加合理。

  但也有一些高校人士认为,让第三方机构,如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企业财务总监等专业人士来当大学的总会计师,由“局外人”来监督高校钱袋子的运营,可能将更有助于高校吸收来自行业和企业的经验,提高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以港校为例,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都伴随着相当严格的内审。“外来”的总会计师可能在加强大学内部审计方面发挥独到作用。

  另据了解,在一些尚未设立总会计师、仍由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的高校,近年也开始设立副总会计师一职。同济大学即属此例。(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