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建设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绩效拨款依据

29.10.2015  09:24

  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后我省将把普通本科高校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标志性成果产出情况等纳入高校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年度绩效拨款的主要依据。

  去年,我省向29所高校下达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以推动高校提升办学水平。按照规定,1999年以来成立的新建本科高校应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围绕转型发展为应用技术类型院校的办学定位,提出建设目标任务。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起止时间为2015年-2017年。责任书的内容包括到2017年的总体办学规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留学生的办学规模,退出专科教育的时间等。

  据悉,实行“一校一策”,是深化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改革、转变高等教育治理方式的重要体现,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是今后三年学校阶段性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