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所本科高校可自主调整和设置本科专业

29.06.2016  00:14

  28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33所本科高校已通过“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审核,可自主调整和设置本科专业。

  所有高校原则上申报新专业数不超过5个(不包含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的专业)。普通高等学校(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撤销专业等,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十三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审核通过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