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录取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召开
7月5日,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召开。会议部署安排了今年我省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省教育考试院院长陈明庆,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驻教育厅监察组副组长、教育厅监察室主任刘启焱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明庆指出,高校招生录取事关国家人才选拔、教育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的第一年,也是教育部确定的“高考改革落实年”和“招生秩序规范年”,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对高招录取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更高要求。他强调,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与紧迫感,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一是 严格执行政策。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规定,严格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和降分录取政策,认真实施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师范免费男生招生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特殊类型招生管理,严格审核考生资格,强化考生资格信息和录取结果公示,不乱开“口子”、不搞“特例”,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严查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二是 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改革新政策的学习,熟悉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录取工作流程,熟练掌握录取系统的操作技能,避免产生工作失误。 三是 遵守工作纪律。既要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录取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坚持按章办事,不自作主张、越职越权,确保录取工作规范有序。 四是 提升服务质量。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和招生院校沟通交流,通过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提高招生院校的满意度,积极争取省外优质高校在我省追加招生计划。要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信息、通报工作进展等。要及时公开信访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反馈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刘启焱着重就高招录取监察工作和严明招生工作纪律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 强化纪律意识,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全体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规定,特别是要不折不扣执行 “六不得”和“六不准”,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切实做到高招录取“零点招”、计划“零突破”、违规“零容忍”。 二是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招生录取工作风清气正。要加强录取现场和省属高校招生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录取现场对录取工作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重点时段加强监督;同时,分期分批组织对高校招生录取结果进行抽查,对特殊类型违规招生和违规转学、转专业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三是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障高招公平公正。要加大招生考试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追。
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和省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以及招生录取工作人员180 多人参加会议。会后,各职能小组分别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