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启高官“审判季” 审虎场确立门规让办案者警醒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题:中国将启高官“审判季”
中新社记者 欧阳开宇
从根本上说,“审虎场”与任何一个法庭相同,并没有其特殊的规章制度,然而由于被告人的特殊性,“审虎场”必须要有门规让办案者时刻警醒。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称,去年依法办理周永康、徐才厚、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金道铭、姚木根等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检方报告一次性列举诸多落马官员并不常见。如此众多的省部级以上高官案件被查办也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一大批被打下的“老虎”或将陆续站上被告席受审。
内蒙古原统战部长王素毅去年7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成为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首个获刑者,此案标志着落马高官将陆续进入“审判季”。横亘在眼前的问题是,涉及“老虎”级落马高官的诉讼案件,基本都属于重大、疑难的刑事案,其社会牵扯面广,需要审判机关拿出更大的办案信心和决心。
随着“打虎”审判季大幕拉开,“审虎场”的司法公信力将面临更为集中的实践考验。由两高报告观之,落马高官们不管在哪里受审,“审虎场”的门规已经清晰可见。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最高法报告在今年工作部署中将这句话为题单独列出一节,反腐从而成为审判机关单独一项,比以前更为重要的工作重心。
周强厉言:“高举反腐利剑,对腐败犯罪分子,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依法严惩。”中国首席大法官的措辞颇为犀利,每一位走进“审虎场”的办案者都应牢记。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审虎场”决不允许有制度例外,在任何一个法庭上,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也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毋庸置疑,进入高官“审判季”,审判机关不仅要有决心,办案人员也应具备相应能力,真正做到依法公正审理案件。观察者指出,依法审判落马高官,对刑事证据的司法审查应掌握比一般案件更为严苛的标准,不能因为高官就人为放宽标准,放弃对司法公正的坚守。
综观薄熙来、刘铁男、李达球等案件,法院从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再到法院宣判,整个过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力彰显法治精神和司法正义。进入高官“审判季”后,能否持续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反腐败斗争,做到依法公正审理审判仍然是关键。
一个现实问题是,有的法官缺乏司法良知和法纪观念,违背法官职业道德,甚至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陷入司法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具有广泛影响的高官审判更应该杜绝这些现象的出现。一组最新的数据显示,去年各级法院共结案处理各类违纪违法干警1937人,同比增长172.8%。法院加速净化自身系统力度可见一斑。
为法官办案不受干扰,周强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落实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等制度。中国最高审判机关对司法腐败展现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无疑将有力促进廉洁司法保证公正司法,也为“审虎场”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环境。
对落马高官的审判,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一个案件问题,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其社会影响广泛、法治昭示作用深远。外界必然会用法律的天平去衡量每一起案件,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成效也将在高官“审判季”中接受检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