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犯罪七成为职务犯罪 犯罪手段具有隐蔽性

01.07.2014  11:09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萝岗区法院获悉,该院近年来受理的高学历人才犯罪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自2009年至2013年该院共受理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犯罪70件71人,其中2009年为4件4人,2010年为9件10人,2011年为11件11人,2012年为19件19人,2013年为27件27人。经办法官指出,高学历人才犯罪类型以职务犯罪为大头,占全部犯罪类型的七成,其余20多个罪名亦开始涉及其中,犯罪案件类型呈现多元化。

   多数为30岁左右的男性

  分析高学历人才犯罪特点,经办法官指出,犯罪主体绝大多数为男性,71名高学历犯罪人员中,女性人数仅为个位数。犯罪低龄化现象突出,高学历犯罪人员以中、青年居多,年龄主要集中在30岁左右。

   犯罪手段具有隐蔽性

  犯罪手段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性和隐蔽性,高学历人员作案方式已经由单一性逐步向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已从过去简单的以权谋私和监守自盗,转向运用专业知识、相关业务程序、制度漏洞进行犯罪活动,作案手段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往往不容易被发现和识破。

   涉及20多个罪名

  此外,高学历人才犯罪案件类型呈现多元化。虽然职务犯罪包括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相关罪名仍占案件绝大多数,但危险驾驶、信用卡诈骗、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强奸、盗窃、串通投标、假冒注册商标、合同诈骗、抢劫等20多个罪名亦开始涉及其中。

   法官说法:

  纠正高学历者心理偏差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高学历的人走上不归之路,白白葬送了自己大好的前程?经办法官表示,心理不平衡是首要因素。一些高学历人员思想片面偏激,认为自己收入与自身价值不符,心态失衡,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从而做出过激行为。

  该如何遏制高学历人员犯罪?经办法官指出,首先要纠正高学历者的心理偏差。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也应建立合理的薪酬评估体系,逐步给高学历人员以与他们社会贡献和社会责任相匹配的收入,以消除高学历犯罪的根本诱因。

  同时,还应增强高学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广州日报记者 章程 通讯员 余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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