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福清二中等7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公示

30.05.2014  19:03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闽教基〔2007〕42号),在学校申报和设区市教育局资格审查基础上,我处组织了省级专家组于5月19日至5月23日对申报“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学校进行了现场评估。根据省级专家组评估意见,我处拟于近期上报厅领导审批,确认福清二中、安溪八中、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安二中、霞浦一中、柘荣一中、政和一中等7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其他学校将视整改到位情况再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8日

  地址: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091439(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