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五年查获醉驾违法6376起 数千人因醉驾入刑

03.05.2016  06:39

  “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2011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同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五年来,我市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厦门新闻广播记者5月1日从警方了解到:自2011年5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白天,全市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共查获6376起,数千人因“醉驾入刑”!

  4月30日是全省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日,当晚,我市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各交警部门提前部署警力,克共出动警力324人次,检查机动车2139辆次,共查处酒后驾驶21起,其中饮酒驾驶11起,醉酒驾驶10起。

  4月30日上午8时许:正值早高峰时段,思明分局交警大队嘉莲中队在莲岳路湖滨北路口平峰巡逻发现一辆闽D91J7*小车停在路中间,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该名驾驶员身上有酒气,疑似宿醉驾驶。经呼气测试,驾驶员林某呼气值为138mg/dL,已达到醉驾值。民警对他立即进行血液测试,并移送嘉莲派出所处理。经查,林某凌晨酒后驾驶闽D91J7*行驶至莲岳路湖滨北路口时停于路边睡着,被民警巡逻现场查获。

  4月30日22时24分:闽DK551*小车驾驶员在湖滨东路槟榔路口被设卡开展治安交通联勤检查行动的思明分局交警大队查获,呼气测试值为每百毫升109mg,达醉酒标准。民警随对其进行血液检测,并移送嘉莲派出所处理。

  当晚22点45分:粤AB9M5*号越野车驾驶员张某在翔安大道被交警桥隧大队在查获,血液酒精含量为65毫克/百毫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置。

  另外还有多名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饮酒驾车被查。4月30日晚,集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集美大道中洲路段、黄庄路、前场村口、319国道厦门大桥桥下转盘、杏东路杏滨路口等设卡开展集中整治。20时许,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闽DEP61*在黄庄路被现场民警拦查,现场吹气酒测值134mg/100ml。21时许,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闽DFP21*在前场村口被现场民警拦查,现场吹气酒测值174mg/100ml,两人都涉嫌醉驾。

  此外,4月30日晚20时52分许,驾驶员洪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闽DNJ83*的两轮普通摩托车在翔安区新店镇祥吴村海翔大道立交桥下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洪某现场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91mg/100ml。经由民警将洪某带至市第五医院同民分院抽取血样进行司法检验鉴定,鉴定结果为血液酒精含量为61.4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也将依法对洪某作出相应处罚 。交警部门通过厦门新闻广播提醒司机朋友,请勿存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否则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