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运管再出驾培新规 每车每月核定招生3人

02.03.2018  13:10

  记者1日获悉,福州运管再出驾培新规,在去年实施调控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培训名额,每台教练车每月核定招生数由4人降为3人,在核定培训能力基础上,针对驾培机构建立奖惩制度,加入合格率等服务质量在核定指标中的考虑权重,鼓励驾校靠“拼质量”来“抢学员”。

  据市道管处驾培科消息,从3月1日起,每月每台教练车培训能力由4人降为3人,不清零,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预支。培训规模由单车同时在训人数不超过25人降为20人。新增教学车辆于“教学车辆证”发放的次月核定培训能力。

  “此举是为了防止驾培机构超能力招生,鼓励驾校提升培训质量。”市道管处驾培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没有核定招生名额之前,驾校普遍存在囤积学员、排队练车难、拿证慢等现象,很多驾校无序招生,学员交了钱学车却遥遥无期。2016年8月1日起,福州市实施按核定培训能力招生制度,限定单车招生量为25人,老学员完成培训后才能增补新学员。

  去年9月,市道管处在单车招生量25人政策不变下,限定以3个月为周期循环,周期内每车招生上限为12人,即每台教练车每月招生限定为4人;同时以合格率决定招生名额,结合驾培机构每月考试合格人数,核定其下个月实际培训能力。

  单车培训能力降低,会不会影响招生总量,导致学车费也水涨船高呢?记者了解到,从3月1日开始,在“一刀切”的核定培训指标上,福州市还将建立驾培机构奖励制度,考试合格率高、服务质量好的驾校将额外奖励培训指标。

  据介绍,按照驾校的级别(一级80台以上、二级40至79台、三级20至39台),结合每月考试合格率,将对各级别综合排名前10名的分别予以奖励。

  此外,根据合格率、投诉率、违章率等建立惩罚机制,对每月综合排名末名、存在有责投诉或违规行为、发生教学安全责任事故的驾培机构,根据发生情节和次数,给予取消奖励资格或核减部分培训能力惩罚,情节严重者暂停招生。(记者 朱榕 通讯员 陈华友 陈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