驶入海上“浮村”的流动法庭

11.11.2021  09:20

福鼎沙,依山成湾、港口众多,发展海上养殖条件得天独厚。在蔚蓝海面上,港千舸候岸,渔民以渔业为生,渔排相连在海面上组成“浮动的村庄”。

近年来,随着养殖业发展,饵料交易、合伙合同、渔排租赁等矛盾纠纷不断增多,“浮村”的发展与稳定因此风过起微澜。为了平定风波,给这些“海上人家”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福鼎法院依托前岐法庭,在沙埕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将法庭搬上渔排,运用“智慧法院”实现“指尖”诉讼,联动各方力量从源头化解矛盾,借助普法课堂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智慧”调解,让司法服务更便民

近年来,随着海上养殖综合整治的持续推进,福鼎不断探索渔旅融合创新发展之路,吸引了一批渔旅项目的进驻,而某休闲渔业公司便是其中一员。可去年11月,该公司负责人小卓却因为这个决定感到颇为苦恼。

原来,小卓公司欲在安仁村海域开发海上渔旅项目,因项目用海范围包含老周渔排所在海域,便与他签订了《补偿协议书》,约定老周限期迁走渔排,该公司将分两次支付其渔排迁移补偿费。但老周在收到首期赔偿款后却并未在约定期限内搬离,造成项目施工无法进场。于是,该公司一纸诉状将老周告上了法庭。

经多次联系,老周皆推说渔排养殖无法抽身,拒绝前来法庭调解。为查清案件事实,法官林月珠决定直接到其养殖基地探个究竟。

林法官,我知道你的来意,但渔排还有鱼没卖出去,现在移走我就亏大了。而且这离法庭有点远,我也没空跑来跑去。”面对来访的林月珠,老周说。

老周,有问题我们摆到明面说,你避而不见,如果官司输了,同样要吃亏。”林月珠劝道。

经过林月珠的劝导,老周最终同意迁移渔排。于是林月珠联系上小卓,经双方同意后启用“福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开展“”调解。在小卓承诺免除老周违约金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在调解平台上的和解协议上进行“”签字确认。事后,老周称赞此次“智慧”调解省时又省力,免去了他来回奔波的诉累。

轻点手机屏幕,组织线上调解,这是福鼎法院主动前移诉讼服务窗口,巧用“智慧法院”化争止纷的又一次成功实践。结合海上养殖综合治理,深入养殖基地了解渔民实际困难,福鼎法院发挥巡回审判点作用,坚持“人随案走、服务靠前”原则,主动上门提供调解、立案服务,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两年来,共线上调解纠纷案件147起,其中诉中调解案件23起,有效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

基层联动,把矛盾化解在源头

今天我们俩代表安仁村19户村民送锦旗过来,感谢法官让我们的案子有了圆满结果。”近日,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至前岐法庭,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2000年,养殖户老王向佳阳乡安仁村3位村民租用了一片空地建设水产育苗室,并签下了租赁合同。可2017年土地确权登记后,不少村民发现自己的土地正好处在育苗室范围,便要求老王返还占用土地。老王顿时跳脚不干,认为自己所签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没能谈拢,安仁村村民们便向前岐法庭递交了一沓厚厚的诉状,希望法庭尽快立案处理。

承办法官彭莉莉快速启动诉非联动机制,联系当地村委会请求“支援”。村主任赖金潮当即组织村干部到老王的育苗室实地勘测,并邀请承办法官和村民们到场监督。但当事双方对结果依旧各执一词。

鉴于案涉土地较小当事人却众多,彭莉莉与赖金潮当下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

合同规定到期后土地上的建筑物归村民一方所有,如果你们现在坚持把地收回去,人家心一横拆了厂房,那不是谁都讨不到好吗?”赖金潮向村民们分析起利弊。

这边,彭莉莉也开始劝起老王。“其实村民不是非要拿回土地,只是着急主张自己的权利,也能理解。

回到现场,老王率先释放出了“求和”信号:“我跟你们再补签份合同,同样付租金。”一见和解有望,村民代表老雷赶紧表明立场:“地可以接着租,但现今的租金必须涨。”老王低头盘算了一会儿便点头同意了。一场纠纷最终未上法庭,便得到了快速解决。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是福鼎法院借鉴“枫桥经验”,探索推出“赤溪模式”的成功经验之一。两年来,该院因地制宜开展海上巡回审判工作,注重与沿海乡镇基层组织的诉非联动协作,积极邀请渔业站、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力量参与诉前调解案件28件,推进诉源治理,共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

流动课堂”,促普法宣传接地气

5月底,在前岐镇双屿村码头上,满载海鲜的渔船停靠在岸边,船上的“讨海人”们正热火朝天地将海货卸上岸。一位满头大汗的“船老大”搬完货后,与候在岸边的法院干警攀谈起来。

我们受邀去对面渔排‘上课’,讲些法律知识,老乡你要不要一起听听?”在彭莉莉盛情邀请下,一行人搭上热心渔民的“顺风船”来到目的地。

这是一处渔排密集的海上养殖基地,渔排主人老林早早就支好桌椅,召集附近渔民们前来听课。因渔民们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遇到纠纷后不知如何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养殖户老林便向巡回审判点提出此次“授课”请求。到场的渔民有的只是出于好奇,有的关注宣讲内容,有的在为提问打腹稿……

法官,我们和鱼贩大都按传统做口头买卖,约定交货时先收30%货款,余下等他们卖完货后付。如果遇到一些鱼贩不付款还不认账怎么办?”有渔民焦急地提出疑问。

做买卖一定要签书面合同,以前大家不识字才口头协议,现在只有‘出条子’才能保障我们的权益。出货的时候一定要写好货物结算清单,遇到赊欠时一定要让对方签字确认。”彭莉莉结合曾办理过的鱼苗买卖纠纷案,向渔民们讲解《民法典》合同编中的相关规定,并就如何避免产生纠纷提出相应建议。

随后,彭莉莉又向渔民们详细介绍渔业生产、海洋保护的法律知识,从法律和生态角度解释合法捕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醒渔民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并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

我们养殖户的一船货少说几千、多则几万,口头买卖多少会不放心,法官讲得通俗我们听得明白,现在我终于知道怎样做才能避免被赖账了。”“下课”后,渔民们纷纷对“法官老师”上门普法的暖心服务竖起大拇指,称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

上码头,登渔船,进渔排,这只是福鼎法院为群众送法上门的一个缩影。自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福鼎法院还依托民法典宣讲团、“青年文明号”等平台,深入农村、军营、学校、企业等举办22场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看得见的为民服务。

巡回调解、巡回评理、巡回普法,福鼎法院将巡回审判点作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结合智能科技、联动调解、上门服务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让渔民诉讼维权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利的司法服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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