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检察院提高故意伤害案办案质量

05.09.2014  19:17

 

福建检察网9月4日讯(黄碧玲)  马尾区检察院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件中,采取四项措施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今年来,共审结故意伤害案21件25人,其中作不诉5件7人,移送并成功调解4件4人,涉案当事人均服诉息访。

办案中,该院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害人,均要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将申请转交区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安排援助律师为其免费辩护或代理诉讼事宜,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该院重视伤情的核实,了解被害人对伤情鉴定是否有异议,实现伤情鉴定风险最小化,避免双方当事人案后因伤情问题纠缠而再次引发矛盾。

同时,该院坚持文证审查,将公安机关出具的全部鉴定材料复印件提交给上级检察技术部门进行审查,全面把好技术性证据审查关,确保伤情鉴定的客观准确性,以准确认定案件性质,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量。

  此外,该院还全面深化检调对接,对于轻微、偶发、主观恶性较小等符合刑事和解范围的故意伤害案件,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询问调解意向,反馈沟通信息,促成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将有关材料送达区人民调解中心,由人民调解中心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尽最大努力促成刑事和解,促进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