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起“全能神”邪教组织案在常德开庭审理

04.07.2014  19:18

   新华网长沙7月3日电(记者谭畅)常德警方侦破的湖南首起“全能神”邪教组织案3日在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陵区检察院以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对唐莉、陈小明、段和平、何兴、祝世贺、高湘武6名骨干人员提起公诉。

   武陵区检察院指控,仅有小学文化的无业人员唐莉等6名被告人,于2009年参加“全能神”组织,积极宣传“全能神”精神,发展成员,逐步成为组织的骨干人员。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他们担任金厂教会带领和“全能神”常北小区带领,负责常北小区邪教人员发展、邪教活动的组织、资金的发放、任务下达、传播音视频制作、工作安排等工作。他们将信徒分为7人一组,轮流在信徒家中聚会,以所谓学习“教义”“经文”为幌子交流经验,为新成员“洗脑”。

   2013年12月5日,公安民警在武陵区贾家湖社区视频制作点将唐莉等6人抓获归案,并从该制作点和唐莉等人家中查获用于传播的“全能神”的书籍163本(册)、手抄或非手抄全能神资料121份(张)、“生命进入交通讲道”光盘33张、电脑5台及传单等大量物品。

   庭审中,6名被告人对检察院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均当庭认罪。庭审结束后,法官称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