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法院审理全省首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

07.03.2017  09:04
  昨日上午,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四起认罪认罚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据悉,这是全省首批适用该程序的案件。

  去年11月,“两高三部”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台江法院是试点单位。

  四起案件用了不到半小时就审结。案件主审人、台江法院副院长丁香珠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大大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更加注重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权益保障以及庭审后法官的法庭释法与法制教育工作。为此,台江法院成立了全省首个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为选择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被告人提供切实、有效、专业的法律帮助。

  据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在刑事速裁程序的基础上,扩大了刑事案件审理的适用范围,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具结书即可适用。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