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在全省首家建立市级优秀人才退出制度
25.10.2015 13:0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记者昨日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获悉,我市在全省首家建立市级优秀人才退出制度,按照“谁引进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权责一致原则,突出用人主体地位,依法规范市级优秀人才管理,健全完善人才流通机制,实现入选市级优秀人才能进可退。
根据规定,市级优秀人才的退出方式有:人才本人主动退出放弃入选资格、用人单位劝退、工作调离(含年龄或健康原因)和弄虚作假取消入选资格、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在程序上,凡需退出市级优秀人才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或县区委(工委)人才领导小组复核,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必要时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市委人才办授权处理包括市委、市政府评审并颁奖的人才退出事项。
我市将对退出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主动退出的,取消其市级优秀人才称号,不再保留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对劝退的,取消市级优秀人才称号,获得的补助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对调离的(含因年龄或健康原因),未能履行优秀人才义务的,保留市级优秀人才称号,停止发放后续的补助经费等;对取消资格的,取消市级优秀人才称号,不再保留相应的工作生活待遇,获得的补助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湄洲日报记者 洪颖 通讯员 薛健健)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25.10.2015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