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群众评判!福建首发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地方标准

21.04.2020  08:41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效能办、省经济信息中心制定发布了《远程监督系统政务服务效能数据汇集技术要求》(DB35/T 1902—2020)省地方标准,为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供了标准保障。据悉,该标准的制定在全国尚属首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健全评价信息管理机制,建立“好差评”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机制,连通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实现“好差评”内容同标准提供。基于此,我省制定并发布了这一省地方标准,对反映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效能的数据进行规范,对效能数据的汇集提出技术要求,为效能监督部门全面掌握各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提供技术支撑,以创新技术手段推动政务服务绩效由群众评判,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首次实现了政务服务全过程闭环效能监督,为将预约排队、等待时长、现场办理时间、服务评价等信息纳入监督范围提供了技术条件;首次为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效能考核提供了标准保障,对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具有重要作用。(记者 林侃)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