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首入刑法强力促进文明诚信考试
12月26日,上海,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正式打响。12月27日晚间,教育部公开表示,收到刚刚结束的考研考试有泄题的举报,已经报请公安机关调查,将严厉打击国家教育考试刑事犯罪。(12月28日,环球网)
据悉,教育部特别加强了今年考研的作弊处罚力度,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对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笔者认为,此举将考试作弊行为视同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体现出法律维护社会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强烈价值指向,必将对考试作弊行为起到极大震慑作用。
考试,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从单元测试、期末测评到初考、中考、高考,直到考研、驾考、国考,可以说,诸多的考试伴随着我们人生相当长一段时间。学生时代的平时考试,更多的目的是老师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而高考更是证明一个人十余载寒窗苦读的关键,对于个人将来前途命运将起到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国家组织的公务员选拔考试,更是至关重要,不仅关乎公务岗位人才匹配,更关乎国家公职队伍的精神面貌。可以说,如果考试不公正,作弊不严惩,将有可能让一些习惯舞弊者每每有机可乘,窃取原本属于他人成果而沾沾自喜,最后将影响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
从2008年的甘肃天水替考案、再到2014年的河南杞县替考案和2015年的江西替考案的发生,考试舞弊现象之所以禁而不绝,归根结底在于违规成本过低。此前,对于作弊行为,考试部门往往只是当场通报批评,当科成绩计零,有的严重一点也只是禁考一至两年,在这样的生态环境下,促使一些学习差的考生往往用侥幸赌诚信,也催生了“枪手”职业的出现和出售作弊装备 “产业链”的生成。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道德最核心的理念之一,对于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进步都至关重要。一个有良好信誉的人,也必将影响带动整个社会的诚信。“诚信考试”是对知识的尊重,也是对自我的人格测试。诚信应考,既是责任感的体现,也是道德品格的体现。“分数诚可贵,诚信价更高”。作弊首入刑法对于惩戒舞弊者、提醒观望者、激励守法者都将具有标杆意义,其前景令人振奋和期待。笔者相信,这将对净化考试环境,端正考风学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都将具有重要意义。(洪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