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油条禁止再加明矾 厦门业者称“无压力”

02.07.2014  20:55

馒头、油条等面制品以后不允许再添加明矾这样的添加剂了

  东南网7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文 梁张磊/图)从7月1日也就是昨天开始,馒头、油条等面制品以及膨化食品里面不允许再添加明矾、泡打粉等含铝食品添加剂了。据悉,厦门市质监局将就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新规生产。

  新规会不会增加食品企业的生产成本,甚至导致涨价?对此,有厦门业者表示,新规影响不大,对企业“无压力”。

  厨师揭秘

  油条和水发品爱用明矾

  “现在的馒头吃起来都不香。”昨天早晨,在松柏附近买馒头的林阿伯,跟邻居聊天时照旧嫌弃如今的面制品,“都是添加剂的味道”。

  林阿伯所说的添加剂,可能就是明矾。不过,从昨天开始,馒头、油条等面制品就不允许再添加明矾这样的添加剂了。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出台的规定,从7月1日起,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据了解,这三种添加剂常用作油条、粉丝、馒头、米粉等食品生产的添加剂,“能起到膨松、固定等作用”。“其实,现在面制品使用明矾的并不多,尤其是面包和馒头,只有油条用得比较普遍。”昨日,厦门一酒店厨师老陈告诉导报记者,明矾具有固定作用,油条加了明矾可以保持膨松的形状不变。而在闽南食品中,还有米粉、米线、粿条制作中也会使用明矾,这样做成的食物“有形状,口感滑”。此外,明矾还经常被用作海蜇丝、牛肚、鸭肠等水发品的泡制,市民购买时也要小心。

  食品企业

  已有替代品 应对无压力

  目前,厦门全市共有面制品获证企业24家,包括挂面7家、谷物粉类制成品16家、方便面1家,膨化食品获证企业共6家。按照新规,明矾、泡打粉将严禁用于面制品、膨化食品的制作过程,这对企业影响会不会很大?

  “不会,很多企业早就不用明矾了。”厦门一连锁糕点店负责人透露,目前的制作工艺,早已可以摆脱明矾,甚至很多企业已经在采用替代品,比如“无铝疏松剂”、“无铝泡打粉”等。这些产品不但无毒无害,而且对于产品的口感、外观都不会产生影响。

  导报记者昨日还发现,相比添加了明矾的食品,未添加明矾的食品价格几乎是前者的两倍,禁用无铝添加剂意味着企业成本的增加。不过,厦门另一食品企业负责人表示,添加剂所占成本非常小,禁用对企业来说没什么压力,市民无须担心食品会因此涨价。

  监管部门

  老产品可售至保质期结束

  昨日,导报记者就新规采访了厦门市质监局食品处,食品处人士表示,新规此前已经全部发放至相关企业,省局不再受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等3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

  不过,导报记者昨日走访岛内部分卖场零食专柜还发现,部分米粉、薯片等膨化食品的外包装上仍能看到这三种添加剂的名称,不少产地就在福建。

  对此,监管部门解释说,在2014年7月1日前,已按照相关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据了解,接下去,市质监局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新规生产,同时,对采购、使用硫酸铝钾作为原料混合复配的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其产品标签的使用范围是否按照《公告》要求变更;如果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