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8成泳馆“裸奔”未保责任险 保险公司嫌风险高
福州新闻网7月17日讯 近期持续高温,榕城各大游泳馆也迎来了经营高峰期。记者了解到,国内每年游泳馆内游泳者跳水事故、排水管吸附意外、溺水等事故时有发生。不过受制于游泳馆风险高、理赔条件限制严格等因素,游泳馆公众意外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一直较低。业内人士估计,在榕约有80%以上的游泳馆未投保公众意外责任险。
富邦财产保险企业工程暨新种险部总经理吕先辉表示,游泳馆的安全隐患其实比KTV等经营场所要高,其中最常见的意外事故就是滑倒摔伤。同时,各地泳池发生触电伤亡甚或溺水事故的报道也时有出现。一旦游泳池发生这些事故,不但游泳者受到伤害,泳池的经营管理者也会蒙受经济损失。
虽然游泳池潜在风险很高,但游泳馆公众责任意外险的投保率却很低。在榕业内人士估计,受制于诸多原因,榕城约有80%以上游泳馆未投保公众责任保险。这主要在于游泳馆风险较高,保险公司承保的意愿不高。记者了解到,早在前几年,在榕一家大财产保险公司就推出了游泳场所公众责任保险,但跟进者少,多数保险公司仍未推出游泳馆专项公众责任保险。在榕一家中小财产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没有单独保游泳馆的公众责任保险,现有的其他公众责任险除了顺带附加承保星级酒店内的游泳池外,其他游泳池无法承保。据了解 ,上述这家大财产保险公司游泳池公众责任保险因理赔率高而亏损经营。
同时,过往游泳池公众责任保险的理赔条件限制严格。业内人士表示,公众责任险不是强制保险,除了一些经营者抱有侥幸心态外,游泳馆公众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有限,这使得部分经营者认为风险无法全部转嫁。比如传统游泳馆公众责任险未保火灾、电梯、广告牌坠落等事故,此外游泳池保险对投保对象也有限制,游泳池要求配备足额的持证救生员以及规定的尺寸,这使得一些达不到条件的中小游泳池无法投保。
鉴于此,近日台资保险公司富邦财险推出了游泳馆公众意外责任险。与传统游泳馆公众意外责任险相比,新款险种首创了溺水死亡事故慰问金给付,投保该险种的游泳馆发生溺水死亡事故时,在家属向游泳馆业者求偿前,保险公司会先行支付合同约定的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的10%作为慰问金。同时,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但火灾、电梯、广告牌坠落等事故纳入保障范围,而且连游泳池配套的停车场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等也能赔付。
(福州晚报记者 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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