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人"馅饼"或是"陷阱" 消费者需理性消费

28.12.2015  13:34

  莆田网讯 “打折、抽奖、买一送一、赠送代金券……”年终岁末,商家纷纷推出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既在节日消费中得到实惠,又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新年元旦在即,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消费。

  时下,一些商家促销活动看似诱人的“馅饼”,但有的却是暗藏玄机的“陷阱”。如商家推出的商品打折,可能是先抬价后降价,或借机兜售过期、质次商品;赠送的代金券设定限制消费使用,如购买100元送50元代金券,消费者在使用代金券抵现时被告知只能在下次消费满100元时才可使用;参加“买一送一”活动,却发现赠品实为与原商品价格相差甚远的小礼品或“三无”产品。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消费场所,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者流动摊位上消费。面对商家各类型的广告宣传,消费者应保持清醒和理性。认真、详细了解、辨识广告促销活动内容,并保留书面证据,不要轻易相信促销人员的口头宣传、承诺,避免受到促销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应主动向经营者索取购物发票、收据、小票等相关凭证,并在票据上填写好商品名称、型号、购买日期等相关内容,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进行维权。(湄洲日报记者 蔡玲 通讯员 陈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