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2017年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备案情况的通告

05.06.2017  11:41

  (2017年6号)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我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2017年度备案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农厅办〔2017〕3号)、《关于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及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7〕59号),对2016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组织开展年度备案检查工作。现将企业年度备案情况通告如下:

  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年度备案情况

  福建省新闽科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269家饲料或饲料添加剂(单一饲料除外)生产企业通过年度备案(企业名单见附件1);福州宇昌实业有限公司等49家单一饲料生产企业通过年度备案(企业名单见附件2);福州牧兴饲料有限公司等17家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未通过年度备案(企业名单见附件3);漳州百佳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一饲料生产企业未通过年度备案(企业名单见附件4)。台牧(龙岩)饲料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企业名单见附件5)。

  二、各地开展年度备案工作总体情况

  各级饲料主管部门均对辖区内企业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开展实地核查和安全生产实地检查,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从省厅组织的交叉检查情况看,各地在生产许可、日常监管、安全生产整治以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等方面加强监管,认真落实省厅布置的各项任务,保证了全省饲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福州、厦门、莆田、龙岩等设区市农业局成立了审核验收专家组,开展饲料审批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工作;漳州、福州市农业局重视《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示范创建工作较为突出,通过部、省、市三级示范企业验收的企业数量分别为20家和11家;厦门市进一步理顺饲料行业监管工作机制,对行政许可、日常巡查、年度备案、饲料抽检、案件查处等工作明确职责分工。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年度备案材料上报不够及时。鉴于年度备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地区在开展年度备案工作时未按照我厅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特别是由于漳州市上报时间的拖延影响了全省企业年度备案按时通告。

  2.备案材料审核不够严格。有些设区市在对企业备案进行审查时不够认真,未能发现备案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见附件6),主要表现在:饲料生产季度和年度统计报表存在漏报、错报、早报、晚报;企业标准过期或失效;型式检验报告项目不全;型式检验报告存在不合格项目;缺在岗饲料检化验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缺备案材料附表,等等。福州市未认真复核辖区内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上报的年度备案材料,只进行简单罗列即上报我厅。

  3.实地检查工作不够扎实。交叉检查延伸抽查的12家企业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安全生产仍存在薄弱环节,如生产区灯具和开关插座无防爆功能、高温设备无警示标志,检化验员未全部持证上岗,等等。其中7家已经按要求完成整改,还有5家企业未完成整改(见附件7)。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回访检查,整改落实。各地要严格对照本《通告》提出问题(附件6、附件7),梳理企业年度备案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跟踪回访,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保存企业整改报告,以备检查;同时对辖区内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我厅饲料兽药管理处。同一企业下一年度若仍存在同样问题,视情况将列入未通过备案许可证企业名单。

  2.梳理名单,核对信息。各地要对照本《通告》的企业名单和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梳理、核实辖区内企业名单,删除已经注销的企业,及时补充新设立企业信息,并做好饲料工业季报(包括单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年报统计的催报工作,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7日前,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1月15日前,并核实辖区内企业的季报、年报信息,确保真实有效。

  3.加强巡查,做好记录。各地要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对于停产或无法联系企业负责人的企业应做好停产巡查记录,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逐级报送我厅饲料兽药管理处,并在下一次年度备案材料中备注说明。

  4.推动自查,强化安全。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实施遏制饲料行业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推动辖区内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饲料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饲料行业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进而推动饲料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饲料企业提高自主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1.通过2017年度备案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2.通过2017年度备案的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3.未通过2017年度备案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4.未通过2017年度备案的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5.注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6.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企业备案问题汇总表

         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及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

   

                                                     


                                  福建省农业厅

                                2017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 通告(2017)6号附件7.slsyc.doc
  • 通告(2017)6号附件1-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