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电导率不符合标准 莆田荔城一饮用水厂被处罚

25.05.2015  21:25

  炎热夏季即将来临,气温越来越高,各品牌饮用水日渐畅销,各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也纷纷开启促销模式。不过,市民在选用桶装饮用水时要特别留神了,一些桶装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一些电导率不达标,将会加速水的腐败变质,失去饮用价值。5月22日,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对辖区一饮用水厂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罚没10554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4月底开始,该局依法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饮用水厂进行监督抽样,并送莆田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5月12日,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该局辖区某饮用水厂生产的某批次的“桶装饮用水”检测项目“电导率”指标不符合检验标准,执法人员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没有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执法人员依据《产品质量法》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该局执法干部介绍说,“水的电导率通常表示水的纯净度,与水中离子含量相关。一般而言,电导率越小,水中所含离子就越少。饮用山泉水中应含有一定量原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饮用山泉水如果出现电导率不达标,可能是由于生产企业采用非天然山泉水灌装,同时采用工艺去除水中大量的物质,导致电导率偏低。

  在此,荔城食药监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桶装水时应检查桶装水的封盖和标识,看看是否清晰、完整,若是发现桶装水没有标识或标识内容含糊不清,可拨打12331投诉电话或直接向辖区食药监所举报。另外,桶装水尽量不要摆在阳光直射的地方,如若开封一段时间后,建议煮开后再饮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