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4月份 福建饮用水源水质和空气质量达标率双降
新华网福州6月4日电(记者 谢丹)根据福建省环保厅今日上午公布的《2013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福建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不过,今年前4个月,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有所下降。
福建省环保厅总工程师许碧瑞称,虽然福建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但部分河段、局部地区、个别时段的水、空气和近岸海域污染仍较严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绝不能掉以轻心。” 许碧瑞说。
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有所下降
《公报》显示,9个设区城市的32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9.4%,较上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平潭实验区、14个县级市、44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99.7%、100%。
而今年1-4月份,9个设区城市、平潭实验区、14个县级市、44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77.6%、100%、100%、100%。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福州的西区、北区水厂水源地和城门水厂水源地被福建省环保厅挂牌督办。据介绍,西区、北区水厂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不少问题,如洪山粮站污水提升泵站上游约10米处的排涝口阀门未能完全关闭,有生活污水直排闽江。省环保厅要求9月30日前整改到位。
福厦今年1-4月空气质量下降
根据《公报》,按GB3095-2012新的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去年福州、厦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比分别为94%、93.4%,在全国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排名分别为第4、第8。但两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超过二级标准,主要原因是二氧化氮和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
而今年前4个月,福州、厦门、泉州市达标天数占比分别为86.7%、87.5%、87.5%,福州、厦门市达标天数占比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6、3.3个百分点。在全国74个城市中的排名,福州、厦门第一季度分别为第6、第8,4月份分别为第13、第16。
《公报》显示,去年福建省酸雨污染仍较普遍,降水酸度和酸雨频率基本持平略增。全省降水pH年均值为5.03,较上年下降0.06个pH单位,酸雨出现频率为48.0%,较上年上升了0.6个百分点。全年降水pH最低值为3.45,出现在漳平市。
福建环保部门加大力度 去年查处违法案件2758件
针对目前依然严峻的环境形势,福建省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
许碧瑞介绍,2013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58件。全省环保系统已向公安机关移送95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同时,抓住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2013年专项行动共立案处罚违法排污企业496家,挂牌督办重点问题72个。
今年3月,福建省环保厅加大执法力度,公布了省级第一批挂牌督办63个案件、第二批省级挂牌督办23个案件。
许碧瑞称,福建将围绕保障民生环境,坚决向污染宣战。同时,将围绕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最严格的企业主体责任、最严格的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最严格的部门执法责任,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