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最低消费将被禁 榕部分餐馆“换汤不换药”
从11月1日起,餐饮最低消费将被禁止。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此次的规定是硬性的,本地多数仍然设定最低消费标准的酒楼已经开始取消“最低消费”。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有的餐饮商家准备收取“包厢服务费”“餐位费”等费用,这实际上是最低消费的变种。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在此前的调查中,记者发现,目前福州仍然有部分餐饮企业设置有最低消费门槛。随着实施日期日益临近,那些设置了最低消费门槛的餐饮企业又有什么变化呢?昨日,记者重新以顾客身份前往这些餐饮企业采访。在西二环路上的一家大型餐馆,值班经理告诉记者,一周前他们已经彻底取消了在包厢中的最低消费门槛,而且也没有其他的附加条件。该经理表示,和他们预料的不一样,取消最低消费门槛后,客单价并未减少。因为客户如果感觉到舒心,点菜都不会刻意限制价格,其实基本上消费额都能达到以前的水准。
不过在各酒楼纷纷取消最低消费门槛的同时,有部分餐饮企业开始加收“包厢服务费”。同是在西二环,有2家规模也比较大的餐饮企业都表示,他们以后没有最低消费要求,但若使用包厢而且达不到店里公布的消费标准,就要对顾客收取包厢服务费。“一个包间通常要一个到两个服务员专门跟进,装修也相对较好。相比之下,一个服务员在大厅可以服务三到五张餐台,相比之下使用包间的成本肯定高的,我们也要找平衡。”这两家店的值班经理告诉记者,包厢服务费为10%。
除此之外,记者还在五四北一家餐馆发现,他们会对顾客收取专门的“茶位(餐位)费”,而且有不少餐饮企业也正在准备“学习”这种做法。
对此情况,很多顾客都认为,现在餐馆的店面租金、劳动力成本都比较高,如果对包厢收取适当费用,就好像动车的一等座和二等座、飞机头等舱与经济舱收费有别一样,感觉还是可以接受的。但餐厅应该主动明确提前告知,而不能在“埋单”的时候才告诉消费者。而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也表示,这样的内容必须在包间或菜单的显著位置明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若没有事先明示,消费者在埋单时才告知,就属于违规。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