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监部门发现问题的能力在哪?

22.07.2014  12:03

  近日媒体曝光,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通过过期食品回锅重做、更改保质期标印等手段加工过期劣质肉类,再将生产的麦乐鸡块、牛排、汉堡肉等售给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等大部分洋快餐连锁店。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些劣质肉类居然“优先安排在中国使用”,其工作人员甚至直言“过期也吃不死人”。

  看到这样的食品安全事件,我们有一种印象:剧情是新的,人物和结局与以前没什么不同。发现问题的还是记者,跟进调查的是政府监管部门,监管还是事后诸葛。长期萦绕在人们心头的一个疑问是,监管部门为什么不能自己发现问题,至少是于众多食品安全案件中有若干起是他们自己“独立发现”的呢?

  洋快餐上游供应商卖过期肉,专家归纳的原因似乎很复杂,但说一千道一万,我们的监管部门一向都被蒙在鼓里。2012年11月,肯德基与麦当劳的供货商山西粟海集团被爆养“速成鸡”,这种鸡至少吃18种抗生素,监管部门不知道。2011年,央视曝光河南双汇集团下属公司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加工成肉制品,流入市场,监管部门也是不知情。

  这里显然存在监管失职的问题,但替监管部门鸣冤叫屈的声音一直很大,俨然“不是兄弟无能,是黑心商人太狡猾”。主要有三种说辞:一是归咎于社会道德滑坡与所谓道德崩溃,二是强调“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三是强调中国食品生产过于分散,监管部门管不过来。

  企业自然要负企业的责任,企业责任是食品安全责任链中极其重要的环节。近十年来,洋快餐一直高调宣扬自己高度重视供应链管理。2006年麦当劳说福喜公司供应的牛肉饼“有40多项的质量控制指标和检测”,2012年他们自诩“每批次鸡肉原料都经第三方独立实验室检测”,2013年肯德基宣布启动保障鸡肉供应安全的“雷霆行动”。现在看来,这些话不怎么可靠。

  根本原因是在中国忽悠毫无风险,违法成本很低。所谓违法成本低,首先是指监管部门似乎一向就是聋子的耳朵,企业丑闻多,但监管部门不具备“发现能力”。一旦丑闻曝光,经过企业一番狡辩和推卸,最后出点小钱交罚款,事情就不了了之。

  现在我们亟需确立一项共识,即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而不是仅靠企业的道德自律,食品监管部门对监管流程和措施作出反思,以待改进。企业在本性上是逐利的,出于盈利的动机,有时候他们难免走向投机。防止企业投机的唯一办法,就是强化政府监管。

  强化监管,自然要明确安全标准、检验项目、频率和程序等,监管部门必须强化独立发现问题的能力。美国有一条可贵的监管经验,即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相互高度融合,监管者参与企业管理、帮助企业管理,使企业管理与政府监管一并落实。我国食监部门可以借鉴,到企业现场发现问题,并在现场解决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的一个主要毛病是监管责任不落实,相应的,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2012年我国推行食品安全首长负责制,但首长以何种形式负责,目前还不清楚。如果规定要首长负责,但实际上首长什么责都可以不负,首长负责制就成了一句空话。现在出了事,上海的“首长”如何负责,公众拭目以待。

  □ 本报评论员 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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