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检察司法救助食物中毒受害者并关注节前食品安全
11.02.2015 17:24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2月11日讯(陈沂 林平) 2月9日,罗源县检察院向食物中毒却索赔无着的受害者家属陈女士发放救助金6000元,陈女士感激地称,这笔钱虽不多,却是雪中送炭的“救命钱”。
2014年6月20日,陈女士的母亲在市场买了纹螺回家食用,刚吃完不久就出现四肢麻木、吞咽困难等中毒现象。紧急送医后诊断为河豚毒素中毒,病情异常危重。其家人将其辗转宁德、福州等各大医院送医救治,却至今昏迷不醒,目前已花费40多万元医疗费用,几乎压垮了这个家庭。而犯罪嫌疑人吴某生活拮据,无力赔偿。
罗源县检察院受理该起食品中毒案件后,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将调解工作委托罗源县人民调解中心,通过调解为被害人争取赔偿早日到位;另一方面,考虑到眼下被害人无钱继续治疗的困境,检察机关为案件当事人家属陈女士申请发放了6000元救助款,帮助缓解燃眉之急。
为了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罗源县检察院及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认真开展节前食品市场专项检查,深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整治等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目前,该院正积极联合食品安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全力打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春节食品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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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15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