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学校食堂年底前“明厨亮灶” 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我市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市学校食堂 年底前“明厨亮灶”
执法人员在校园食堂进行快检
台海网12月17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五年来全市未发生一起涉及校园的一般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全市2105个学校食堂全部实施“明厨亮灶”,绝对数和比例均排名全省第一;全市2105个学校食堂100%纳入“一品一码”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校园食品安全保持稳中向上的良好态势。
职能部门合力监管
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据悉,我市充分发挥市食安办的牵头职能,提出学校食品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责任制,把学校食品安全列为治理“餐桌污染”食品安全评价体系的重要考核指标,有力推动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合力。
此前,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教育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八项措施》,在省内率先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常态化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将“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列入在全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牵头教育、卫健、城管、公安等部门前往13个县(市、区)开展巡回督导,对前期部署的工作要求逐项抽查验收,督促基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校园周边餐饮单位
今年检查5534户次
今年,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教育部门在省内率先出台了《泉州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对订餐学校主体责任、供餐单位资质要求、加工过程操作规范、监管部门督查重点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同时,市食安办牵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积极开展现有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状况的摸底调查,引导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今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联合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全市各类学校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对校园周边“三小”单位和食品流动摊点开展清理整顿。
截至11月29日,我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65人次,检查校园周边各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5534户次,开展食品抽检2948批次,责令改正239户次,立案42起,罚没14.25万元。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
目前基本实施到位
近年来,我市在省内率先启动“明厨亮灶”创新机制探索,推动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开展“明厨亮灶”学校食堂示范创建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我市在省内率先下发了《泉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提出参照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在2019年年底实现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的全覆盖,目前已基本实施到位。同时,形成了对学校食堂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立案查处、信息公示、回头复查的工作闭环,提升群众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记者 李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