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查出不合格食品6.35万斤 713个示范点可追溯来源

18.12.2014  21:24

    新华网福州12月18日电(记者 刘丰 通讯员 蒋守福)截至今年11月30日,福建共查处不合格食品的案件3146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起。12月17日、18日,福建省全省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现场会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在福州召开,会上通报了2014年福建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通过对农村食品市场组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对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开展专项整治、对台湾地沟油事件开展相关清查处置工作,不断把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重点,促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据统计,今年以来,福建全省累计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6.2万份。截至11月30日,全省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户已达30.99万户;共出动执法人员20.02万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0.66万户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3146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6.35万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起。

    同时,福建省各级监管部门鼓励、推动大型商超、批发企业等有条件的食品流通企业建立信息化电子追溯系统。与此同时,大力开展对原有可追溯管理示范点的进一步梳理、规范。截至11月底,福建全省总共有达标规范的各级可追溯示范点713个,其中228个为省级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厦门市食品监管部门还联合厦门市委文明办初评“诚信经营示范店”20家,推动经营主体自律和流通环节食品诚信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