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反食品浪费 公务接待费须在三公经费中单列
11.10.2014 11:02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10月11日讯 省委办、省政府办日前出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公务用餐浪费,并限定了公务宴请的膳食标准,要求以家常菜和通用食品为主,原则上实行自助餐或在接待单位公众食堂用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以及香烟和高档酒水等。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的。
《意见》明确,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的用餐将严格管理,公务用餐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食品,原则上实行自助餐或在接待单位公用食堂用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意见》要求,各地要制定公务活动用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费报销规范。今后,各地各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公开三公经费时要单列公务接待费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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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1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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