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社会共治—2015全国食品安全周主场活动暨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综述

18.06.2015  11:02

   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于6月15日在北京拉开帷幕。在同日举行的2015全国食品安全周主场活动暨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与会代表围绕“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达成共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同时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尽职尽责,协同共治。

  治理须依托法治基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论坛上高度评价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针对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缺乏系统治理的问题,明确将‘社会共治’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通过有奖举报、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媒体监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及行业协会与企业的合作等不同形式,动员社会成员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过程。”

  在这种治理格局中,法治具有基础性意义,必须先行。韩大元认为,以法治来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够赢得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认同,更重要的是,法律明确设定的权利、义务、职责和责任,能够为不同主体、机制和环节的协同作用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法治所具有的刚性、强度与威慑力有助于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维护社会正义,预防和解决各种纠纷,培育诚信与规则意识。新《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大大增强了法律规范的统一性与操作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有关负责人在发言中强调,依法监管务必尽职尽责,切实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程金根介绍说,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稳中趋好。今年上半年,农业部已组织91家检测机构,开展了两个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共抽检了31个省(区、市)、152个大中城市、4大类食用农产品、96个品种、20948个样品,检测指标94项,总体合格率为96.2%。其中,蔬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5.2%、96.4%、99.4%和94.8%,畜产品“瘦肉精”监测合格率99.9%。今后将继续坚持“产、管”并重,积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严格农业产地环境、投入品监管和生产管控,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布,是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举措。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在论坛上发布了最新一期的食品抽检信息,并表示对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已于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为方便公众查询已公布的抽检信息,食药监总局即将上线抽检信息查询平台,便于广大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媒体随时关注。

  没有底线就没有发展

  赵继斌是山东省昌乐县庵上湖村党支部书记,同时也是庵上湖瓜菜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他在论坛上用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在食品生产领域,讲诚信,不吃亏。”

  2001年,赵继斌带着村里人种上了瓜菜。有一次,他偶然听说有的地方打着无公害招牌,向蔬菜喷洒高毒农药导致严重后果。于是,他在村里召开大会,成立了标准化生产领导小组,筹集7万元购买了农药残留速测设备,对全村生产的瓜菜产品随时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销毁。此后,村里成立了庵上湖瓜菜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拒绝违禁农药,从源头管住乱用药、肥。对合作社社员进行积分考核,并成立了内部信用资金互助。只要食品安全做得好,社员借款可以不担保不抵押,凭信誉借款,而且信用积分越高,借款利率就越低。

  “合作社要求卖的菜和自己吃的菜必须是一样的。我们重视食品安全的做法得到了政府和市场的双重认可,2015年,我们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村里的瓜每斤卖到8元,不仅比别的村价格高,而且供不应求。”赵继斌说。

  无论是来自基层的生产者还是大型企业代表,均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责任定位有了清晰的认知。“法是底线,德是根本。一个企业没有底线就没有发展。”碧生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一弘讲述了他对“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这一食品安全周主题的理解。他说:“做食品产业特别是做健康食品产业的,如果心中无德,那么守法就容易成为被动行为,所以要讲尚德守法,要相信诚信的力量。在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中,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别是大中型食品企业担负的社会责任更大。”

  “食品安全是个系统工程,每个食品安全的参与者都做好自己的本分,就是对社会共治的贡献。企业在原料源头以及生产、流通的过程中保障食品安全,就是做好自己的本分。”今麦郎集团董事长范现国对记者说。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认为,在食品安全方面,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倡导科学的治理理念,建立完善的治理规则,创造良好的治理环境,监督法律的有效实施,提升食品消费信心。企业的主要义务是严格执行法律和标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履行社会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监管离不开科技创新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校长孙宝国在论坛上表示,科技创新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在生产的过程中还是在监管环节,科技支撑都是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不可缺少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科技与标准司副司长颜敏也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离不开科技创新,未来应着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科技工作。“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政府要增强监管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抓能力建设将成为一段时间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面临的最大挑战。毫无疑问,科技创新将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发挥极其重要作用。”她说。

  据颜敏介绍,近十年来,国家重大科技计划、有关部委以及省级单位等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安排了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并呈逐年递增趋势。现在也得到了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支持,“食品安全电子溯源技术研究及示范”立项批复工作已经完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任务建议被纳入2016年优先启动的国家重点专项动议。

  身处“互联网+”的时代,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副院长陆洋则谈了对“互联网+食品检测”的认识。他认为食品安全和检测数据分不开,食品安全数据的产生,从感知层到平台层到运用层,从数据的聚集到传输、储存、挖掘,产业链肯定会发生融合。同时,检测仪器的物联网化到检测过程的标准化,再到检测体系的信息化,也会发生交融。

  保障食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大格局。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需要从理念、制度、机制等多维度进行推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共同参与。